第九条

有效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建筑结构进行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使用需求以及功能要求,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建筑结构进行合理设计,提出电梯选型意见。

建设单位对电梯的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满足安全、急救、消防、通信、无障碍通行等要求,并且整机采购。乘客电梯应当具备停电自动平层功能。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