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负责电梯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