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检验和安全评估第三十六条有效住宅小区电梯经过安全评估后,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将评估结论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