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肉品管理,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肉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