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依法公开情节严重的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