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倡导文明旅游。旅行社、导游和旅游景区景点经营者,应当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劝阻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