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倡导文明旅游。

旅行社、导游和旅游景区景点经营者,应当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劝阻不文明行为。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