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和管理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应当在看护人的陪护下进站、乘车。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