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国家和集体投资修建的房屋、配种站、水井、水渠等草原设施由承包方管理、维护和使用,也可折价归承包方所有;由国家补助、承包方自筹资金建设的草原设施,归承包方所有。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