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第六章 草原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草原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草原权属等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和勘验;(四)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