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

用人单位符合集体协商制度要求的,应当与本单位工会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签订集体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的约定。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