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三章 工资支付特殊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