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按照《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