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德钦县、维西县人民政府及保护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协助做好保护区的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