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在保护区内损坏公共设施,擅自移动或者毁坏界桩等标识;乱扔乱丢垃圾、废弃物;超标准排放污水、废气等活动。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