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禁毒、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防范、减少职业风险,对禁毒、戒毒(康复)工作中牺牲、伤残的人员及家属进行抚恤和优待。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