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规定第八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加大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的投入,对安装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所需资金给予补贴,并将补贴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