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法治环境第四十七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支持仲裁服务业发展。自贸试验区内的仲裁机构应当借鉴国际商事仲裁惯例,制定和完善适应自贸试验区特点的仲裁规则,提供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