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五章 运营服务第四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制定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标准。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农村、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编制县域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鼓励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