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统筹规划、建管养运并重、保障安全畅通和保护环境的原则。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