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