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拒绝、妨碍轨道交通运营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或者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8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