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轨道交通建设应当防止或者减少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影响,保障其安全。

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环保标准,采取降噪、减震、防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