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九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七十四条已修改对报送备案的市政府规章,主要审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一)超越法定权限范围的;(二)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市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三)不同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四)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五)违反法定程序的;(六)其他不适当情形,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24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