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九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七十二条已修改本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解释、市政府规章应当依法报送备案。本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解释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市政府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常务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24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