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进行审查,认为有必要作出解释的,应当拟定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地方性法规解释由法制委员会作为提案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立法程序,提请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24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