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设,完善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等制度,健全向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征询立法意见、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等机制,推动民主立法进程。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24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