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四章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三)签署理事会决议、决定和本会法律文件;(四)对外代表本会;(五)与副会长联合提名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六)提议解聘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七)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