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尊师重教活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