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重大事项时,提案人或者报告人应当到会说明,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