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为慈善组织对接慈善项目提供服务。

慈善组织实施投入资金大、惠及人数多、实施时间长或者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帮助的慈善项目,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支持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支持。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