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六十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