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第四章 罚则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备案刊登、播放、张贴和散发成人教育招生广告的,由市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