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成人教育,是指依据本条例设立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和举办的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对脱离了普通学校连续教育的成年人,进行扩展其知识和技能,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能力的继续教育。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