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或者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对参加成人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按照教育部及市有关部门的规定,颁发相应的证书。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