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和多次审议时,由法制委员会作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由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