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