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法规案程序第五十四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30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