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三条已修改有关委员会应当提前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起草单位应当将起草工作情况及时向有关委员会通报。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