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一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一般由提案人组织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由有关委员会组织起草。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也可以由提案人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起草。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