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加强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无线电管理知识,保护依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和设施设备。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