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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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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

第十二条

已修改

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对旅游资源和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管理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9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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