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种子未按照规定开具销售凭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