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种子条例/第五章 扶持措施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种子试验示范、质量监测、技术推广等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推动种业科技资源共享,健全完善种业发展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展示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跟踪评价和参观推介,加快成果转化和辐射带动,促进品种更新换代和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