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全省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省人民政府会同军队有关方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军地无线电管理协调机制,推动无线电管理军民融合体系建设,加强频谱资源统筹协调,提升军地无线电协同管理能力。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