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六条有效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美化或者隐蔽等措施,使天线、铁塔、支架和馈线等无线电台(站)的附属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