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