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南岳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向社会公布,并设立界碑。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