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五章 社会参与第二十七条有效【社会公众参与】鼓励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的建设,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避难场所和其他人力、物力支持。鼓励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应急演练和灾害救援等活动。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