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二十二条有效【乡村应急响应】气象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应急避险、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