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促进本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绿色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